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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电梯需要加入物联网才可以使用?

2020/7/7 16:40:34点击:
电梯通过了年审,接贵局通知需要加入物联网才能使用,(物联网加入需要自费)。不是以电梯检验合格证作为使用标准了是么?请问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温州有新规,不加入物联网电梯无论好坏都禁止使用,请给予回答为感。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电梯物联网安装法律依据”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市场监管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2018年5月1日,《温州市电梯安全条例》(以下称《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公布施行。该《条例》第六条明确规定了“载人电梯应当配备具有运行参数采集和网络远程传输功能的智能化监测装置,所采集的电梯运行数据应当传输至市特种设备应急处置机构进行实时监测分析。”依据《温州市电梯智能化监测装置分步安装实施方案》,明确了该项工作推进的原则、目标、范围和方法。 《条例》第十四条明确了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包括:配备、管理和维护具有运行参数采集和网络远程传输功能的智能化监测装置;确保电梯智能化监测装置和紧急报警装置能够正常使用。同时,《条例》第二十六条也明确规定电梯使用单位未按要求配备、管理和维护电梯安全智能监测装置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 承办单位: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89660065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