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页 >

总局明确回复关于兼职/专职管理人员问题-倍加信

2026/8/12 10:53:58点击:

【标题】关于特种设备专兼职管理人员
【内容】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2.3.2/2.4.2要求,符合相应条件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可以设置兼职管理人员,也可委托持证人员管理。就此请教如下问题:
1:根据总局之前回复,兼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不需要持证,那么在实际监察过程中,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是不是必须是本单位职工?
2:如果兼职管理人员不是本单位职工(相当于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是不是必须持证?
3:在实际监察过程中,使用单位出具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聘用协议或者使用单位岗位责任制度,能不能作为认定专兼职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的依据?
请不吝赐教,谢谢
【回复】
1.本单位的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可以不持证。
2. 委托专业单位的人员管理,该人员必须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
3.专职安全管理员应该是本单位的人员。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19-12-24


>>>>>>>>>>>>>>>>>>>>>>>>>>>>>>>>>>>>>>>>>>>>>>>>>>>>>>>>>>>>>>>>>>>>>>>>>>>>>>>>>>>>>>>>>>>>>>>>>




倍加信,倾力于电梯刷卡系统技术的研发,用精益求精的专业精神铸就产品品质,为用户提供更便捷舒适的智慧化服务。倍加信坚持用严谨的工作态度,思变的工作能力,用心给予客户更舒适的服务。全球已有5万余部搭载了“倍加信心”的电梯设备夜以继日的稳定运行,倍加信已和国内多家电梯公司、维保单位达成合作。


截止2022年底,倍加信梯控已进入中国300多个城市,适用于一线、二线、三线所有电梯品牌,得到大家的一致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