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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电梯型式试验规则》等7个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修改单的公告

2020/7/2 8:16:34点击:

     针对斜行电梯型式试验和检验工作需要,结合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改革中电梯施工类别和作业人员考核要求的调整,市场监管总局对《电梯型式试验规则》(TSG T7007-2016)等7个安全技术规范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现将7个修改单予以公布(见附件),修改内容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10月31日


《电梯型式试验规则》(TSGT7007-2016)第1号修改单
 
一、正文修改
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质检总局”分别修改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市场监管总局”。
二、附件A修改
将“玻璃轿门”修改为“玻璃轿门和前置轿门”。
三、附件H修改
在附件H中增加附录h。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消防员电梯》(TSG T7002-2011,2017年第2次修改)第3号修改单
 
一、正文修改
将正文中出现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质检总局”分别修改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市场监管总局”。
二、附件A修改
1. 删除1.2(3),序号1.2(4)、1.2(5)、1.2(6)、1.2(7)相应地调整为1.2(3)、1.2(4)、1.2(5)、1.2(6);
2. 将1.2的检验方法修改为“审查相应资料。(1)~(3)在报检时审查,(3)在其他项目检验时还应当审查;(4)、(5)在试验时审查;(6)在竣工后审查”;
3. 将1.3(2)中的“(改造不得涉及加装自动救援操作装置、能量回馈节能装置和IC卡系统)”修改为“(改造、重大修理不得涉及加装自动救援操作装置、能量回馈节能装置和IC卡系统)”;
4. 将1.4(2)中的“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1.1、1.2、1.3 所述文件资料[1.2(3)和1.3(4)除外],”修改为“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1.1、1.2、1.3所述文件资料[1.3(4)除外],”;
5. 将1.4(5)修改为“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三、附件B修改
将1.2按照修改后的附件A作对应调整。
四、附件C修改
1. 将3.8(9)修改为“自动救援操作装置[不含3.8(9)①]”;
2. 将7.8(1)修改为“层门门锁装置[不含7.8(1)①]”;
          3. 将7.8(2)修改为“轿门门锁装置[不含7.8(1)①]”。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1—2009,2017年第2次修改)第3号修改单
 
一、正文修改
1.将正文中出现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质检总局”分别修改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市场监管总局”(第二十六条除外);
2.将第七条修改为:“施工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向检验机构提供符合附件A[对于斜行电梯(包括斜行曳引驱动与强制驱动电梯)为附件E,下同]要求的有关文件、资料,安排相关的专业人员配合检验机构实施检验。其中,施工自检报告、日常维护保养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还须另行提交复印件备存。”
二、附件A修改
1. 删除1.2(3),序号1.2(4)、1.2(5)、1.2(6)、1.2(7)相应地调整为1.2(3)、1.2(4)、1.2(5)、1.2(6);
2. 将1.2的检验方法修改为“审查相应资料。(1)~(3)在报检时审查,(3)在其他项目检验时还应当审查;(4)、(5)在试验时审查;(6)在竣工后审查”;
3. 将1.3(4)中的“拟加装的自动救援操作装置、能量回馈节能装置、IC卡系统的下述资料(属于改造时):”修改为“拟加装的自动救援操作装置、能量回馈节能装置、IC卡系统的下述资料(属于重大修理时):”;
4. 将1.4(2)中的“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1.1、1.2、1.3 所述文件资料[1.2(3)和1.3(5)除外],”修改为“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1.1、1.2、1.3所述文件资料[1.3(5)除外],”;
5. 将1.4(5)修改为“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三、附件B修改
1.将1.2按照修改后的附件A作对应调整;
2. 增加注B-4:“当受检电梯为斜行电梯时,检验机构应当按照附件E中的第E2条,调整检验报告中的“设备技术参数”“检验项目及其内容”以及对应的“序号”“检验类别”“检验结果”“检验结论”等栏目,确定各类型斜行电梯的适用检验项目。检验机构可以根据不同的斜行电梯类型和配置,按照实际的项目及其内容编排检验报告。”
四、附件C修改
1. 将2.8(9)修改为“自动救援操作装置[不含2.8(9)①]”;
2. 将6.9(1)修改为“层门门锁装置[不含6.9(1)①]”;
3. 将6.9(2)修改为“轿门门锁装置[不含6.9(1)①]”;
4. 增加注C-6:“当受检电梯为斜行电梯时,检验机构应当按照附件E中的第E3条,调整检验报告中的“设备技术参数”“检验项目及其内容”以及对应的“序号”“检验类别”“检验结果”“检验结论”等栏目,确定各类型斜行电梯的适用检验项目。检验机构可以根据不同的斜行电梯类型和配置,按照实际的项目及其内容编排检验报告。”
五、增加附件E
          增加附件E。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液压电梯》(TSG T7004-2012,2017年第2次修改)第3号修改单
 
一、正文修改
1. 将正文中出现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质检总局”分别修改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市场监管总局”(第二十六条除外)。
二、附件A修改
1. 删除1.2(3),序号1.2(4)、1.2(5)、1.2(6)、1.2(7)相应地调整为1.2(3)、1.2(4)、1.2(5)、1.2(6);
2. 将1.2的检验方法修改为“审查相应资料。(1)~(3)在报检时审查,(3)在其他项目检验时还应当审查;(4)、(5)在试验时审查;(6)在竣工后审查”;
3. 将1.3(4)中的“拟加装IC卡系统的下述资料(属于改造时):”修改为“拟加装IC卡系统的下述资料(属于重大修理时):”;
4. 将1.4(2)中的“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1.1、1.2、1.3 所述文件资料[1.2(3)和1.3(5)除外],”修改为“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1.1、1.2、1.3所述文件资料[1.3(5)除外],”;
5. 将1.4(5)修改为“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三、附件B修改
将1.2按照修改后的附件A作对应调整。
四、附件C修改
1. 将6.9(1)修改为“层门门锁装置[不含6.9(1)①]”;
2. 将6.9(2)修改为“轿门门锁装置[不含6.9(1)①]”。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 T7005-2012,2017年第2次修改)第3号修改单
 
一、正文修改
1. 将正文中出现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质检总局”分别修改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市场监管总局”(第二十六条除外)。
二、附件A修改
1. 删除1.2(3),序号1.2(4)、1.2(5)、1.2(6)、1.2(7)相应地调整为1.2(3)、1.2(4)、1.2(5)、1.2(6);
2. 将1.2的检验方法修改为“审查相应资料。(1)~(3)在报检时审查,(3)在其他项目检验时还应当审查;(4)、(5)在试验时审查;(6)在竣工后审查”;
3. 将1.4(2)中的“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1.1、1.2、1.3 所述文件资料[1.2的(3)项和1.3的(4)项除外],”修改为“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1.1、1.2、1.3所述文件资料[1.3(4)除外],”。
三、附件B修改
将1.2按照修改后的附件A作对应调整。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 T7005-2012,2017年第2次修改)第3号修改单
 
一、正文修改
1. 将正文中出现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质检总局”分别修改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市场监管总局”(第二十六条除外)。
二、附件A修改
1. 删除1.2(3),序号1.2(4)、1.2(5)、1.2(6)、1.2(7)相应地调整为1.2(3)、1.2(4)、1.2(5)、1.2(6);
2. 将1.2的检验方法修改为“审查相应资料。(1)~(3)在报检时审查,(3)在其他项目检验时还应当审查;(4)、(5)在试验时审查;(6)在竣工后审查”;
3. 将1.4(2)中的“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1.1、1.2、1.3 所述文件资料[1.2的(3)项和1.3的(4)项除外],”修改为“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1.1、1.2、1.3所述文件资料[1.3(4)除外],”。
三、附件B修改
将1.2按照修改后的附件A作对应调整。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TSG T7006-2012,2017年第2次修改)第3号修改单
 
一、正文修改
1. 将正文中出现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质检总局”分别修改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市场监管总局”(第二十六条除外)。
二、附件A修改
1. 删除1.2(3),序号1.2(4)、1.2(5)、1.2(6)、1.2(7)相应地调整为1.2(3)、1.2(4)、1.2(5)、1.2(6);
2. 将1.2的检验方法修改为“审查相应资料。(1)~(3)在报检时审查,(3)在其他项目检验时还应当审查;(4)、(5)在试验时审查;(6)在竣工后审查”;
3. 将1.4(2)中的“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1.1、1.2、1.3 所述文件资料[1.2 (3)和1.3(4)除外],”修改为“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1.1、1.2、1.3所述文件资料[1.3(4)除外],”。
三、附件B修改
将1.2按照修改后的附件A作对应调整。